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飞跃 律师网站          
 
 
公司诉讼律师 合同律师在线 知识产权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劳动争议律师
股权纠纷律师 保险律师在线 外商投资律师 土地征收律师 工伤事故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法律顾问律师 税务律师在线 银行金融律师 建筑工程律师 医疗事故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股权分割专栏简介

股权分割

  • 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不接受折价补偿坚持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日期:2023-12-16 点击:54次

    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不接受折价补偿坚持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所有的股权该如何处理?
    日期:2023-08-14 点击:49次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所有的股权该如何处理?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 离婚夫妻股权分割争议的裁判规则
    日期:2020-04-09 点击:427次

    离婚夫妻股权分割争议的裁判规则,由于男方提供资料不全,导致对公司股权价值的审计难以进行,法院根据另案(该夫妻离婚案)中的《审计报告》确定股权价值。由于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恶意转移和隐匿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判决将男方在公司所有的股权价值权益都归女方。

  • 离婚时“隐名股东出资”如何分割
    日期:2017-12-28 点击:338次

    离婚时“隐名股东出资”如何分割“隐名股东”也称之为“实质股东”,目前我国立法尚未对隐名股东作出明确的定义,《公司法》司法解释三采用的是“实际出资人”这一表述。其主要是指实际出资认购公司的股权,但出于保护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回避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上限等原因未记载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的投资者。

  • 实际出资人要求变更股权登记手续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日期:2017-11-15 点击:425次

    实际出资人要求变更股权登记手续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该合同如无《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应当认定为有效。实际出资人有权依约主张确认投资权益归属。如实际出资人要求变更股东登记名册,须符合《公司法》第72条的有关规定。

  • 高院权威解答婚姻纠纷中股权分割若干问题的参考意见
    日期:2017-08-02 点击:276次

    高院权威解答婚姻纠纷中股权分割若干问题的参考意见离婚诉讼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夫妻二人,双方就股权分割无法协商一致时。双方均主张股权的,可按比例分割股权;双方均要求补偿款的,释明当事人可另行对公司进行拍卖、变卖或解散清算并分割价款;夫妻一方主张股权,另一方主张补偿款的,可在确定股权价值基础上由获得股权一方给付另一方补偿款。

  • 离婚时股权分割的两个基本原则
    日期:2016-03-07 点击:227次

    离婚时股权分割的两个基本原则离婚股权的分割两个基本原则股权是一种财产权,从这个视角上看,股权的财产分割应该比较简单,但股权同时又是一种团体权利(包括人身利益和团体利益),这内在地决定了股权分割的复杂性,在资合性强烈的股份公司(尤其上市公司),股权分割就是简单的财产分割,但是在人合性强烈的有限责任公司,会因夫妻是否共同为股东、一方是股东时如何股权处置、夫妻是否控股等条件,使得股权分割异化成更为复杂的公司法律问题

  • 离婚时股权如何分割
    日期:2016-02-23 点击:171次

    离婚时股权如何分割由于股票具有财产权内容,因此只要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在夫妻离婚时,股票就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另外,依照夫妻财产制中有关约定财产制的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对股票有约定,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处理。如果是婚前购买的股票,双方对此又没有约定,依修改后的婚姻法,对于一方于婚前持有的股权,属一方个人拥有的财产。但

  • 离婚涉及股权分割案件
    日期:2016-02-17 点击:153次

    离婚涉及股权分割案件 离婚案件数量。2014年全国法院系统审理离婚案件112万件。和民政局沟通的数据显示,法院系统审理的离婚案件,只占全国所有离婚案件的2成左右。其他8成离婚案件,是通过民政局协议,或是通过境外法院办理。在上述离婚案件中,四川、河北、河南离婚人数居前,这也基本和人口数相对应。

  • 前妻协议离婚又后悔,起诉索要巨额股权
    日期:2016-02-17 点击:178次

    前妻协议离婚又后悔,起诉索要巨额股权 只有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才可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本案的事实不符合《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的条件,不应适用该条进行裁判。由于本案系婚后购房、婚后还贷、婚后取得房屋产权证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较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精神。涉及具体分割问题,应考虑购买诉争房屋的资金来源,对王先生一方可以多分。

免费法律咨询
 
 
 
 
 

律政中国·推荐律师           委托律师请拨打:13691255677; 留言咨询请点击:

more>>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