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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如何确定准予扣除中的各类保险费用

日期:2015-03-09 来源:企业法律顾问 作者:企业法律顾问 阅读:29次 [字体: ] 背景色: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如何确定准予扣除中的各类保险费用?

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保险费用包括:
一是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即纳税人按规定上交保险公司或劳动保险部门的这两部分基金;
二是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即纳税人参加财产和运输保险,按规定交纳的保险费用。
三是纳税人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
四是纳税人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定交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险金。
但对于保险公司给予纳税人的无赔偿优待,应计入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如何确定准予扣除中的固定资产租赁费?

固定资产租赁费的扣除分两种情况:一是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而发生的租赁费,可以据实扣除;二是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不得直接扣除,而应计入资产价值,以折旧形式分期扣除。但承租方支付的手续费、以及交付使用后支付的利息等,可以在支付时按照规定直接扣除。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如何确定准予扣除中的坏账准备金、商品削价准备金?

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原则上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经报税务机关批准,也可提取坏账准备金。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冲减坏账准备金;实际发生的坏损失,超过已提取的坏账准备的部分,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已核销的坏账收回时,应相应增加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经批准可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除另有规定者外,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的年末应收账款是纳税人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原因,应向购货客户或接受劳务的客户收取的款项,包括代垫的运杂费。年末应收账款包括应收票据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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