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折扣是否可在税前扣除?
问:企业为了鼓励客户及早付款,往往给予对方一定的价格折扣,即所谓现金折扣,作为理财费用,企业计入"财务费用",这笔费用可否在所得税前扣除呢?
答: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当期费用,即计入"财务费用",并可在税前扣除。而相关税法则规定,企业发生的销售折扣(即为会计制度上的现金折扣),如果销售额和折扣开在同一张发票上的,可在税前扣除该部分折扣额;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则不得扣减该折扣额。而在税法与会计制度规定相冲突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企业支付的现金折扣,可否在所得税前扣除,关键要看该折扣额与销售额是否开具在同一发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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