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企业法律顾问 >> 税收财务

未兑现的合同也要贴花吗

日期:2015-03-09 来源:企业法律顾问 作者:企业法律顾问 阅读:13次 [字体: ] 背景色:        

未兑现的合同也要贴花吗? 

问:我公司与一家国有企业签定了一份仓库租赁合同。由于经营及筹划方面的原因,我公司品公司与对方协商解除了该项合同,并依据违约条款向这家国有企业支付了2000元的违约金。近日,税务机关检查认为,该租赁合同应该贴花。我公司签定的租赁合同并没有兑现,标的也没有履行,怎么会要纳税那? 
答:税务机关要求你公司缴印花税的处理决定是有依据的。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七条及《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具体是指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账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第七条:合同签订时即应贴花,履行完税手续。因此,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要按照规定贴花。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