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合同缔约过失责任不能排除仲裁条款适用
参考案例 某船务有限公司诉上海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案
2023-10-2-104-002 / 民事 / 保证合同纠纷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16.01.22 / (2015)沪高民四(海)终字第150号 / 二审
裁判要旨
作为主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的效力并不必然及于保证合同项下的争议。在纠纷发生后,债权人依照保证人单方出具保函中的仲裁条款提起仲裁之时,可认为债权人愿意接受仲裁条款约束,双方达成仲裁合意。仲裁条款具有独立性,合同中的有效仲裁条款对于当事方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争议仍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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