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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案例专栏简介

民事诉讼案例

  • 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基于合同有效而法院经审查认定合同无效的,应如何处理
    日期:2023-11-16 点击:2次

    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基于合同有效而法院经审查认定合同无效的,应如何处理原告提出的诉求系基于合同有效,而法院认定合同无效,与当事人主张的效力不一致,也不意味着当事人的诉求必然失去了进一步审理的基础和意义,因为无论当事人对合同效力的认识如何,其诉讼请求在实质上很可能仍是一样的,即获得相应利益。故法院在认定合同效力与当事人的认识不一致时,仍可就当事人所主张的法律关系进行审理,探究其本质请求和请求权基础,根据案件事实情况作出实体判决支持或驳回其诉讼请求。此时并不会剥夺当事人起诉和抗辩权利,亦不违反法定程序。

  • 借条上未载明出借人,能否推定借条持有人为出借人?
    日期:2023-11-15 点击:4次

    借条上未载明出借人,能否推定借条持有人为出借人?在借条持有人最终与实际出借人系同一或者意志相一致的情况下,只要借款人无合理异议的,法院可以推定借条持有人为实际出借人,而无需深入到借条持有人与实际出借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当中进进行审查。但若借款人有合理异议,或借条确存在种种异常,法院应当要求借条持有人对其确系实际出借人进行进一步说明、举证。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自愿购买销售者已明确告知过期的酒水,不支持十倍赔偿
    日期:2023-11-14 点击:5次

    自愿购买销售者已明确告知过期的酒水,不支持十倍赔偿上述事实足以证明某商行在销售涉案商品时并无故意误导消费者的欺诈意图。而李某在被明确告知商品已过期和提醒“介意勿拍”的情况下仍然坚持购买,购买后又立即提出退一赔十的请求,且不同意某商行退还货款的处理意见,其主观牟利意图十分明显,客观上亦不存在因购买过期产品而受到损害的可能。其行为有违民事活动中应当遵循的诚信原则,其主张的惩罚赔偿请求不具有正当性和受法律保护的必要性,故不应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规定。

  • 履行合同义务所附条件尚未成就的结果责任应由主张权利受制的当事人承担
    日期:2023-11-14 点击:2次

    履行合同义务所附条件尚未成就的结果责任应由主张权利受制的当事人承担

  • 非违约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视为已经放弃了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利
    日期:2023-11-14 点击:2次

    非违约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视为已经放弃了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利非违约方行使合同解除权,即已经放弃了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利,合同解除后,不能再要求对方当事人实际履行合同。本案中,购销合同解除后,900套公寓床未交付,出卖人不能要求买受人继续支付货款,而只能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

  • 兴某信托与黎某新保证合同纠纷案
    日期:2023-11-13 点击:3次

    兴某信托与黎某新保证合同纠纷案以诉讼方式主张债权提前到期的,保证人的保证期间应自债权人提起诉讼之日起算。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后提起诉讼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且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在保证期间内曾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 担保合同关于担保责任承担使用的词语是承担担保责任的“条件”,而不是“期间”的,并非对保证期间的约定,
    日期:2023-11-13 点击:5次

    担保合同关于担保责任承担使用的词语是承担担保责任的“条件”,而不是“期间”的,并非对保证期间的约定,应认定为双方对保证期间约定不明

  • 融资担保公司与中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案
    日期:2023-11-13 点击:4次

    融资担保公司与中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案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的,应视为债权人有效行使权利。人民法院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债权人提起的诉讼予以立案受理,并向保证人送达起诉状副本的行为是具有公权力性质的司法行为,该立案受理以及送达起诉状副本的司法行为是否在保证期间内完成,并不影响债权人是否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行使权利的判断。

  • 起诉“被监禁的人”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此处的“监禁”应如何理解
    日期:2023-11-13 点击:2次

    起诉“被监禁的人”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此处的“监禁”应如何理解

  • 有证据证明借款人收到借款后确已将款项交付实际使用人的,该交付实际使用人能否被认定为借款人
    日期:2023-11-13 点击:4次

    有证据证明借款人收到借款后确已将款项交付实际使用人的,该交付实际使用人能否被认定为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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