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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案例专栏简介

民事诉讼案例

  • 吉林里程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江苏新誉重工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日期:2023-09-24 点击:43次

    吉林里程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江苏新誉重工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买卖合同当事人主张因标的物质量问题导致质保期外可得利益损失的,应举证证明该损失系因标的物存在质量问题所致以及能否排除标的物质量以外的原因。

  • 崇文公司与中软公司技术合同纠纷民事管辖上诉案
    日期:2023-09-23 点击:21次

    崇文公司与中软公司技术合同纠纷民事管辖上诉案合同履行地应当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结合合同履行义务来确定。诉讼请求为给付金钱的,不应简单地以诉讼请求指向金钱给付义务而认定争议标的即为给付货币,而应根据合同具体内容明确其所指向的合同义务。

  • 在案件开庭审理之后,除非发现受理案件违反法律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否则,审理法院不得以不具有
    日期:2023-09-23 点击:28次

    在案件开庭审理之后,除非发现受理案件违反法律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否则,审理法院不得以不具有一般地域管辖权为由移送案件当事人在答辩期间届满后未应诉答辩,人民法院在一审开庭前,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从上述规定看,受案人民法院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应当在开庭前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在案件开庭审理之后,除非发现受理案件违反法律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不得以不具有一般地域管辖权为由移送案件。

  • 未经公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不能作为执法依据
    日期:2023-09-22 点击:33次

    未经公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不能作为执法依据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发布程序涉及规范性文件的正式性及对外的效力性,一部未经公开的规范性文件不能作为执法依据对外产生法律效力。内部文件可以在行政执法中发挥指引性、参考性的作用,但不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中作为法律依据予以援引和适用,亦不能作为人民法院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

  • 原告于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后申请撤诉的,是否应考虑被告同意与否的意见
    日期:2023-09-19 点击:69次

    原告于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后申请撤诉的,是否应考虑被告同意与否的意见根据《民诉法解释》第238条第2款规定,法庭辩论终结后原告申请撤诉,被告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准许。本案中,原告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后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书》,被告不同意原告的撤诉申请。一审法院据此对原告的撤诉申请不予准许具有法律依据。

  • 法院仅在前案判决说理部分认定相关事实的,当事人就此再行提起诉讼是否构成重复起诉
    日期:2023-09-18 点击:30次

    法院仅在前案判决说理部分认定相关事实的,当事人就此再行提起诉讼是否构成重复起诉当事人虽未在前案中明确提出对方违约的反诉主张,但法院在该案一审、二审程序中,对其是否违约均进行了实质审查,且已明确认定对方不构成违约。故当事人基于同一事实和相同法律关系,再在本案提出对方违约的诉讼请求,该请求在实质上否定了前案的裁判结果。根据《民诉法解释》第247条规定,当事人在本案的起诉应认定为重复诉讼,原审裁定驳回其起诉并无不当。

  • 于庭后提交的证据邮寄给被告进行质证但其未提交质证意见的,法院是否可予认定
    日期:2023-09-17 点击:41次

    于庭后提交的证据邮寄给被告进行质证但其未提交质证意见的,法院是否可予认定对于原告当事人庭后提交的律师费转款凭证,法院通过邮寄方式发送给对方当事人(被告)进行质证,在对方当事人(被告)未提交质证意见的情况下,法院结合原告提供的转账凭证和委托代理合同、律师费发票等相互印证的证据,对其主张的律师费予以认定,程序上并无不当。

  • 某融资租赁公司与某新材料公司保证合同纠纷案
    日期:2023-09-17 点击:18次

    某融资租赁公司与某新材料公司保证合同纠纷案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某融资租赁公司属于“信用保全白名单”企业,通过“资信评查+担保审查”府院联动机制,综合考虑企业资信程度后,允许企业以其自身资信提供担保,免于提供担保财产或相应保险等担保措施,并依法作出财产保全裁定。

  • 是否合并审理应从是否基于同一事实以及是否构成共同诉讼两方面进行评判
    日期:2023-09-17 点击:23次

    是否合并审理应从是否基于同一事实以及是否构成共同诉讼两方面进行评判共同诉讼包含必要共同诉讼和普通共同诉讼。必要共同诉讼是指诉讼标的共同的诉讼,是不可分之诉,共同诉讼人必须一并参加诉讼,否则为当事人不适格。普通共同诉讼是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合并审理的诉讼。

  • 在普通共同诉讼的诉讼主体合并问题上,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应征得当事人同意
    日期:2023-09-17 点击:28次

    在普通共同诉讼的诉讼主体合并问题上,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应征得当事人同意诉的主体的合并,是将数个当事人合并到同一诉讼程序中审理和裁判。在一原告对数个被告或数原告对一个或数个被告提起诉讼时,均会产生诉的主体的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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