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依法招投标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某置业公司与某建设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某置业公司与某建设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约定由某建设公司承包案涉工程的施工。现案涉工程因未办理报建手续而停工,某置业公司诉请解除合同及某建设公司支付误工损失、租金损失等;某建设公司反诉请求某置业公司支付工程款及损失。
【裁判结果】法院审理认为,某集团公司系国有资金投资的公司,其投资设立的某置业公司亦存在国有资金的投入。某置业公司与某建设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具有未依法进行招投标、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性规定,遂依法判决该合同无效。
【典型意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应符合法律规定。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招投标却未经招投标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此种情况下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对合同效力进行补正。本案提示建设工程的发包单位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招投标程序,促进市场主体规范订立合同、合法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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