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应否受理股东请求确认公司股东会决议有效的案件?
这个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有争议,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2021年第16次法官会议纪要,倾向意见(《最高法院会议纪要:确认公司决议有效的案件应否受理?》)
我国《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均未规定股东可提起确认公司决议有效之诉。作为民事法律行为,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公司决议按照法律规定或章程约定的程序作出之日起即成立并生效。
况且公司治理以自治为原则,司法介入应保持审慎态度,除非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损害公共利益,否则司法不应轻易否定公司决议的效力。
因此,此类诉讼原则上不具备通过法院作出判决确认有效的必要性和实效性,通常而言股东不具备诉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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