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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积投票制适用的决议事项

日期:2023-09-11 来源:| 作者:|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累积投票制适用的决议事项

根据公司法规定,累积投票制主要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我国法律没有强制公司在选举董事、监事时必须适用累积投票制,而交由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由股东大会对此问题作出明确的决议,采用累积投票制度的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该制度的实施规则。

即,选举董事、监事时并非当然适用累积投票制,除非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或者股东大会有明确决议,否则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但需要注意,上市公司里控股股东控股比例在30%以上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证券公司股东单独或者与关联方合并持有公司50%以上股权的,董事、监事的选举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度,但证券公司为一人公司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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