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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律师 >> 借款合同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会产生什么后果

日期:2021-03-18 来源:律政网 作者:律政人 阅读:203次 [字体: ] 背景色: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借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会产生什么后果?

借款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人和借款人都应当全面、正确、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借贷双方订立借款合同,建立信贷关系的目的是满足各自生产、经营的需要,实现各自的经济目标。因此,只有合同当事人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才能实现各自订立合同的目的。如果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合同义务,就会影响另一方当事人正常的资金周转和生产经营活动,既不能实现当事人订立借款合同的目的,也给社会经济活动造成不利的影响。因此,借贷双方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后,应当切实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671条之规定,如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如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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