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如何承担合伙企业的债务
答:合伙企业虽获得相对独立的法律地位,但其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所欠的债务仍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在具体的承担方式上是有先后顺序的。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应当首先以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能清偿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该法第四十条还规定,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亏损分担比例的,为了实现公平,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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