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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就“试用期”签订合同吗

日期:2018-12-18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343次 [字体: ] 背景色:        

可以就“试用期”签订合同吗

答:企业不得单独签订所谓的试用合同,应当最迟在用工之日起一月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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