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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 >> 敲诈勒索罪

敲诈他人财物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日期:2017-12-12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243次 [字体: ] 背景色:        

敲诈他人财物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情景再现

杜某和他的妻子都是大学教授,他们的孩子在读小学。杜某与他的妻子经常开车接送孩子上下学,一般人都能看得出,杜某家的家庭条件很好。安某是杜某孩子所在学校的保安,最近手头有点紧,急需一笔钱。安某想到杜某家很有钱,并且他对杜某家的情况也十分了解,认为自己可以对他家进行敲诈。于是安某给杜某打了威胁电话,称知道杜某孩子所在的学校和班级,要求杜某往自己的银行卡上打10万元钱,否则就会伤害杜某的孩子。杜某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按安某的说法做了。那么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安某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我国的刑法?

依法解答

在本案中,安某的行为构成了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以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本案中,安某以杜某孩子为要挟,骗取杜某的钱财,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在客观上造成了索取公私财物犯罪行为的既遂。所以,安某的行为应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条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數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总结提示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以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并且根据敲诈勒索的具体情节不同,我国法律规定了不同程度的惩罚措施。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万不可走上敲诈勒索的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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