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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知识专栏简介

刑事知识

  • 看守所不宜收押疾病范围
    日期:2023-11-12 点击:6次

    看守所不宜收押疾病范围健康检查的项目为:血压、血常规、心电图、B超、胸片等;问诊的项目为:目前身体状况、以往病史、药物过敏史、家族病史等。检查结果必须由医生签名或者医院盖章。

  • 价格认定结论书既不属于鉴定意见,也不属于书证
    日期:2023-11-07 点击:16次

    价格认定结论书既不属于鉴定意见,也不属于书证价格认定结论书不能认定为书证。书证是指在案件发生时以纸面材料形成的证明案件事实的客观的证据。价格认定书虽然与案件事实存在关联,如对盗窃物价值的认定,但并非案件发生时形成的,而是在案发后形成的对物品价值的认定参考。此外,书证是客观存在的文字或者符号,而价格认定书则凝聚着价格认定人的主观判断,因此价格认定书不宜认定为书证。

  • 明知他人涉嫌犯罪仍提供账户进行收款、转账行为的认定
    日期:2023-11-05 点击:10次

    明知他人涉嫌犯罪仍提供账户进行收款、转账行为的认定明知他人实施电信诈骗却提供支付账户进行收款和转账。对于这种行为,有三种不同的意见:一种认为是上游犯罪共犯,一种认为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种认为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作者赞同第三种意见,认为该行为构成了掩隐罪,具体理由是行为人提供的账户用于转移赃款而不仅仅是支付结算帮助。

  • 侦查阶段的7点注意事项
    日期:2023-10-15 点击:18次

    侦查阶段的7点注意事项一般人被拘留后,拘留通知书一般会在3-7天寄到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拘留通知书上重要的信息有三点,一是案件承办分局以及当事人羁押看守所地址,二是当事人被拘留的日期,三是当事人所涉嫌的罪名。如果家属没收到拘留通知书,人也一直没回来?注意当事人如果搬家,不在户籍所在地的,拘留通知书会存在寄丢的情况。

  • 刑事案件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拒不履行赔偿协议的处理
    日期:2023-09-16 点击:32次

    刑事案件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拒不履行赔偿协议的处理被告人在一审期间为取得被害人谅解而签订分期赔偿协议,一审法院应当严格审查被告人的持续履约能力。对被告人在一审宣判后拒不履行分期付款协议的抗诉案件,二审法院经审查确属无正当理由的,因被告人缺乏悔罪表现,被害人损失未有效弥补,原判依据的被害人谅解事实发生变化,二审法院可以支持抗诉,予以改判。

  • 刑法中的“可以”具有三重含义
    日期:2023-09-14 点击:20次

    刑法中的“可以”具有三重含义基于权利保障,将“可以”解释为“有权”。首先,刑法解释应当坚持允许与禁止相结合的法治理念。对于公民权利,法无禁止皆自由;对于国家权力,法无授权皆禁止。刑法解释应当充分确认并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设定权利规范,必须科以义务主体一定作为或者不作为义务;否则,授权性规范的立法目的就可能因义务主体不履行义务而落空。

  • 非法获取虚拟货币行为的定性
    日期:2023-09-09 点击:11次

    非法获取虚拟货币行为的定性有人认为,虚拟货币既包括了Q币等未使用加密技术发行的传统货币,也包括了使用加密技术发行的新型货币。有观点将其界定为由私人发行,运用点对点的区块链技术发行、管理和流通的货币。上述观点对虚拟货币的外延认识基本一致,强调其私人发行特征。

  • 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面临的现实困境
    日期:2023-09-06 点击:23次

    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面临的现实困境目前司法实践中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一些地区仍然存在“构罪即捕”和“一押到底”的现象,导致过度的羁押。这可能源于司法人员对于审查制度的功能定位理解不足,更重视案件处理的迅速与数量,而忽略了审查在保障人权方面的重要性。对于“社会危险性”的评判标准尚不明确,导致评估不准确。这种不确定性使得不同地区的审查结论存在差异,需要进一步明确量化标准,以提升评估的客观性。

  • 盗窃案件主要证据规格
    日期:2023-09-05 点击:26次

    盗窃案件主要证据规格询问被害人或被盗单位。问清被盗时间、地点、被盗经过,如何发现被盗,被盗物品的数量、特征、种类、购买时间及价值。问清被盗赃款的具体数额、面值张数,被盗钱物存放于何处,单位被盗的要取保管人证,法人出证的无效。

  • 关于毒品认定的几个重要问题
    日期:2023-08-18 点击:23次

    关于毒品认定的几个重要问题我国对麻精药品的管制方式是由国家相关部门发布文件,列明被管制麻精药品的种类和名称,具体包括三种管制方式。一是集中式目录列管。这是传统管制方式。例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现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13年11月发布的《麻醉药品品种目录》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是当前我国对麻精药品进行管制的基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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