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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辩护专栏简介

量刑辩护

  • 常见的从轻、减轻量刑情节
    日期:2023-09-21 点击:42次

    常见的从轻、减轻量刑情节自首:减少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坦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减少20%以下;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的,减少基准刑的10-30%;因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30-50%。

  •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试行)》(一)
    日期:2023-07-31 点击:73次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试行)》(一)为进一步规范量刑活动,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增强量刑公开性,实现量刑公正,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等规定,结合我省司法实践,制定本实施细则。

  •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试行)》(二)
    日期:2023-07-31 点击:505次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试行)》(二)诈骗数额达到50 万元的,在十年至十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每增加5 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诈骗数额达40万元,并具有本条第(2)项规定五种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数额达40万元,并具有《意见》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十种情形之 一的,在十年至十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在40万元以上,未达到50万元的,每增加1万元,增加 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 监察委职务犯罪58个罪名立案量刑最新标准大全(一)
    日期:2022-09-10 点击:82次

    监察委职务犯罪58个罪名立案量刑最新标准大全(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监察委职务犯罪58个罪名立案量刑最新标准大全(二)
    日期:2022-09-10 点击:84次

    监察委职务犯罪58个罪名立案量刑最新标准大全(二)海关、外汇管理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徇私舞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刑事审判中量刑的步骤与计算公式
    日期:2022-08-24 点击:112次

    刑事审判中量刑的步骤与计算公式刑事审判既要定罪也要量刑,其中量刑环节需要考量很多因素,不同的法院、不同的法官,面对相似的案件可能得出不同的量刑结果。现在就说说法院量刑的基本思路。

  •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负刑事责任
    日期:2022-06-18 点击:560次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负刑事责任对于精神病患者,其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标准是行为人作案时有无辨认、控制自己的能力,而如何评定要以证据为依据,不能主观臆断。具体到本案,蔡某娥对做了什么、为什么要做、捅了被害人什么部位都说得清楚,说明其思路清晰。因此,经过司法鉴定与法院审查,蔡某娥在本案中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 对主观心态的辩解是否影响成立自首
    日期:2022-06-18 点击:166次

    对主观心态的辩解是否影响成立自首一般自首的成立包括两个要件:一是自动投案;二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如实交代主要或基本的犯罪构成事实。犯罪的主观心态属于犯罪主观方面的事实,理应属于主要犯罪事实。本案中,自动投案不存在争议。关于如实供述,李某新到案后虽然始终承认人是其撞的客观事实,但对于主观方面却归责于大量饮酒,否认其存在杀人的主观故意。

  • 关于量刑建议提出的时间节点
    日期:2022-02-24 点击:225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量刑建议应当是检察机关对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提出的求刑意见。这个法律依据明确的问题,因认识偏差,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混乱做法,应予纠正。

  • 两个从轻处罚情节,可否减轻处罚
    日期:2021-06-25 点击:94次

    两个从轻处罚情节,可否减轻处罚我们认为,未认定减轻处罚情节的,不应在法定最低刑以下确定宣告刑。同时,案管部门在工作中发现具有监督价值的线索,可以移送行使审判监督职权的部门,由职权部门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启动诉讼监督,以及以何种形式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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