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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辩护
被强迫实施犯罪行为的,还构成犯罪吗行为人被迫实施犯罪涉及的是胁从犯的问题,胁从犯是指行为人不是主动参加犯罪,而是由于其他犯罪人的威胁、恐吓而被迫参加犯罪的。比如,其他犯罪人扬言威胁其家人的生命、健康,威胁要散布其隐私、毁坏其名誉等,行为人出于这些恐惧参加了犯罪。
在同一起案件之中,对于主犯和从犯的处罚一样吗我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可见,我国法律规定,主犯和从犯的量刑是有区别的,对于从犯,由于其行为的危害性较小,性质较主犯没冇那么恶劣,因此刑法对于从犯规定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教唆别人犯罪但是没有得逞的情况,是否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教唆犯是指没有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他人犯罪的人,即其使没有犯罪意图的人产生犯罪意图,或者使本来已有犯罪意图的人坚定了犯罪意图并实施犯罪。对于教唆犯我国法律有着明确的处罚规定,我国《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准备犯罪时被抓了,会减轻处罚吗《刑法》第二十二条有明确的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生活中有的人为了实施犯罪,往往会事先做很多准备工作。比如,准备犯罪工具,跟踪被害人,调查被害人的行踪,埋伏在被害人出入的路口等。
为了躲避他人对自己的追杀,被迫骑走他人的自行车是否构成犯罪为了自己的生命避免遭到侵害而侵犯他人财产权益的行为,构成了紧急避险,因此骑走他人自行车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我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将正在抢劫的犯罪分子杀死能否按照正当防卫处理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所谓必要限度,是指防卫的手段、性质等只要足以制止犯罪行为就行了。对于防卫过当,我国刑法规定要负刑事责任,但同时也规定,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发现正在家中偷窃的小偷,将其打晕,是否构成正当防卫(1)其目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免受侵害。(2)该侵害必须是正在依法进行的侵害,而不得对已经结束的或尚未开始的行为进行正当防卫。(3)防卫行为必须与侵害行为相当,只要足以制止不法侵害行为就可以了,而不能过度地实施防卫行为,否则会构成防卫过当。
对于正当防卫应该怎样进行判断正当防卫,是针对正在发生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为了防止自己或者他人的权益受到损失,而采取一定的防卫行为,对此不构成犯罪的制度。需要注意的是,只有针对人身的暴力行为才能实施正当防卫,对于针对财产的行为以及不具有严重人身威胁性的非暴力;行为不得实施正当防卫,否则可能构成防卫过当。
对于聋哑人犯罪,是否一律都适用从轻处罚的规定我国《刑法》第十九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我国对于聋哑人犯罪的政策是宽容的,规定是可以从轻、减轻和免除处罚的,但是仅仅是可以,而不是应该。法官在具体量刑时,可以根据犯罪人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悔罪表现等因素判定究竟应该适用哪种量刑情节。
一体化的防卫行为该如何定性刘某的行为不应评价为独立犯罪,应评价为一体化的防卫行为中的防卫过当,理由是曹某持刀砍刘某,刘某是基于自卫而反击,因此应当属于正当防卫,但超过了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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