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餐饮中介服务如何交纳营业税
A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餐饮中介服务的服务性单位,即接受某机关单位的委托,将记载有金额的就餐卡提供给委托方的职工,持卡者到A公司指定的餐饮企业消费。A公司负责将委托方应付的餐费转付给餐饮企业,并向委托方和餐饮企业收取中介费。请问,A公司的收入应如何纳税?
答:A公司从事的是餐饮中介服务,按我国税法规定,应按“服务业”税目“代理业”项目缴纳营业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76号)规定:代理业的营业额为纳税人从事代理业务实际取得的报酬。所以,A公司应纳税的营业额为向委托方和餐饮企业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不包括代委托方转付的就餐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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