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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国库券的所得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日期:2015-02-25 来源:企业法律顾问 作者:企业法律顾问 阅读:28次 [字体: ] 背景色:        

企业经营国库券的所得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企〔2001〕596号)文件的规定,企业经营国库券的所得,即在二级市场上买卖国库券的所得,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购买的国债未到兑付期而出售取得的收入,应作为应税收入,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购买(包括从二级市场购买)的国债到期(或分期)兑付所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但相关税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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