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诉讼律师 | 合同律师在线 | 知识产权律师 | 房产纠纷律师 | 交通事故律师 | 劳动争议律师 |
| 股权纠纷律师 | 保险律师在线 | 外商投资律师 | 土地征收律师 | 工伤事故律师 | 婚姻家庭律师 |
| 法律顾问律师 | 税务律师在线 | 银行金融律师 | 建筑工程律师 | 医疗事故律师 | 损害赔偿律师 |
法律顾问律师专栏简介法律顾问律师
关于不得滥用公民权利和自由的规定 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也即公民在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自由时,不得损害国家的利益,社会公共生活的利益和集体组织的利益,也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任何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以及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的行为,造成一定的危害后果,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权利和利益的规定 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阳子女,以及同华侨、侨眷有长期抚养关系的其他亲属。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是指归侨和侨眷依据宪法和法律享有的各项公民权利,以及国家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所规定的特殊的权利和利益。为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我国已制定了专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保护法》。
关于国家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的规定 家庭是以婚姻和血缘关系为基础而结成的共同生活的组织。家庭以一夫一妻制为基础,主要包括父母、子女等成员。法律保护家庭是指法律保护家庭成员的身份关系,以及由身份关系而产生的各种权利和义务关系,以及财产关系、继承关系、抚养关系等。
关于国家保护妇女权益的规定 妇女本身的情况千差万别,有的妇女由于其工作和健康的原因,希望早于男子退休;有的妇女从自身的情况出发,则希望与男子在同一年龄退休,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才能,实现自身价值。希望早于男子退休和希望与男子在同一年龄退休,都涉及妇女的身心健康和自身价值的实现,因此,在立法中完全可以针对妇女的不同情况作出灵活性规定,尊重妇女本人的本愿望,给她们自由选择退休年龄的权利,从而实现实现她们与男子的平等权利。
关于公民享有科学文化活动自由权利的规定 科学文化活动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动力。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科学文化活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是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的强大动力。为促进科学文化的繁荣和发展,广大公民应当享有广泛的科学文化活动的自由和权利。国家对公民的科学文化活动自由也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关于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受教育权是人与生俱来的权利。受教育权的这一性质是由人的社会性所决定的,也是由人类历史发展的规律所决定的。人的社会性决定了人必须受教育,才能获得身心的发展,成为社会中合格的一员,实现个人的其他自由和权利。人类历史发展的规律决定了,人作为社会的一员,只有受到教育,才能适应社会和历史发展的要求,才能做社会和国家的主人,并在社会和历史的发展中起推动作用。
关于国家实行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 依据本条的规定,国家和社会还努力保障残疾人等弱势社会群体的利益。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为落实宪法的这一规定,国家制定了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对有关保障残疾人权益的事项作出了详细规定。
关于国家实行退休制度的规定 我国实行的退休制度包括以下内容:第一,实行国家退休制度的对象是指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以及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第二,国家和社会保障退休人员的生活。第三,有关退休制度的具体事项由国家法律予以规定。目前,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职工和国家工作人员的退休年龄、退休条件以及退休后的生活待遇作出规定。
关于劳动者有休息权利的规定 劳动者的休息权是指为了提高劳动效率,保障劳动者的生活和健康,根据有关法律和制度的规定,劳动者所享有的休息和休养的权利。劳动者的休息权和劳动权是密切联系的,也可以说是劳动权的一个方面。休息权既可以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提高劳动效率,也可以为劳动者提供一定时间参加文化和社会活动,丰富劳动者的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提高生活质量。
关于公民劳动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公民的劳动义务有以下几层含义,第一,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第二,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劳动;第三,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获得报酬的条件;第四,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第五,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 | 京ICP120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