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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律师专栏简介法律顾问律师
关于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和取得赔偿权利的规定 申诉权是指公民对本人及其亲属所受到的有关处罚或者处分不服,或者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向有关国家机关陈述理由、提出要求的权利。申诉分为法律中的申诉和非法律中的申诉。法律中的申诉是指公民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而向上级司法机关申诉的行为。非法律中的申诉是指公民对有关国家机关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罚不服而向司法机关以外的国家机关提出的申诉。
关于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到保护的规定 限制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主体。根据本条的规定,限制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主体只有两个,即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198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国家安全机关从公安机关中分离出来,并授权国家安全机关行使部分侦查职权,因此,国家安全机关也有权限制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国家安全法第10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因侦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关于公民的住宅权不受侵犯的规定 公民住宅的范围不仅包括通常所说的私人住房,还包括固定的宿舍、旅馆、办公室等居住场所;不仅包括建筑结构内部的居住场所,还应当包括建筑结构外部的得以侵犯公民私生活的场所、器具等。比如,在房屋外部的某一部位安装窃听器或者监视器用以窃听或者窥视公民的私生活,就属于对公民住宅的侵犯。
关于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规定 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都是侵犯公民人格尊严的行为,为宪法和法律所禁止。除了上述民法通则对这些侵权行为有关民事责任的规定外,我国刑法还分别规定了侮辱罪、诽谤罪和诬告陷害罪,规定了实施这些侵权行为所应当承担的刑事法律责任。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关于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公民实施逮捕仅限于刑事诉讼的程序,即追究犯罪的程序。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刑事强制措施,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
关于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 邪教活动不属于正常的宗教活动,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范围。邪教与宗教的根本区别就在于,邪教是以反人类、反社会、反国家、反政府为宗旨,前几年由李洪志操纵的在我国一些地区盛行的所谓法轮功,就是典型的邪教。对于邪教,国家应当坚决予以取缔,并对利用邪教进行违法犯罪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作出了关于惩治邪教问题的决定。
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集会自由是指公民为了某一目的,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集合在露天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自由。集会自由与结社自由的主要区别是,前者是不特定的多数人在一定的场所聚集并短时间地讨论问题的自由,而后者是相对确定的多数人为了共同的意愿和目的而结成团体较长时间地进行活动的自由。游行自由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有权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自由。示威自由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的自由。
关于公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规定 我国公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龄条件有两个,一个是普通公民行使选举权与被选举权需要年满十八周岁。前几部宪法对选举年龄的规定都是“年满十八岁”,十八岁既包括公历的十八岁,又包括农历的十八岁,82年宪法将“十八岁”改为“十八周岁”,就更准确了。所谓十八周岁,指的是公民从出生之日起到第十八个年份同月同日的实足年龄。
关于国籍以及公民平等适用法律的规定 对于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平等,我国宪法的规定一直是将其限制在适用法律上的平等的。1954年宪法的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有一种意见认为,从语义上看,这个规定既包含了公民在法律适用上的平等,也包含了公民在立法内容上的平等。1982年宪法对这一规定作出修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个规定就将公民的平等限定于法律适用上的平等,而不包括立法内容上的平等。
关于保护外国人合法权益的规定 受到庇护的外国人不得被引渡或者被驱逐出境。与受庇护权相对的是引渡。对于外国人因政治原因而不予引渡的事项,我国的引渡法已作出专门规定。根据这部法律的规定,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因政治犯罪而请求引渡的,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给予被请求引渡人受庇护权利的”,我国应当拒绝引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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