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带方式是指受害人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诉讼方式。人民法院对这两种属于同一诉讼系列但不同性质的诉讼请求,应当并案审理。这样做可以节省人力、物力和时间,简化程序,方便当事人,方便人民法院办案,避免判决间的矛盾。因为,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评价与侵权责任的大小、有无,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只有在确认某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基础上,才能解决因该行为引起的赔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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