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律师解析:根据《公司法》规定和公司法律实践,公司章程可以作出比《公司法》更加严格的规定,但不能影响或者限制股东权利的行使。通常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目的是为了退出公司,获取投资该公司的收益或者避免人合性不足造成的财产与精神损害。
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不得将股权转让给公司以外的民事主体是可以的,但必须有切实可行的方法救济不能转让股权股东的合法权益。第一,股权应当由公司其他股东受让,受让股东应当按正常的、欲转让股权的价值受让,不能有意压低股权价格导致股权客观上转让不能,或者干脆拒绝受让其他股东的股权。第二,公司对股东的股权应当有赎回机制。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东欲退出公司的,可以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其他股东不同意受让的,公司应当以合理的价格赎回,同时不得拒绝收购股东股权。
如果其他股东拒绝受让股权,公司亦不同意回购股权,导致股东客观上无法实现股权转让,则股东有权请求司法机关确认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无效,或者强制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股东欲转让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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