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在受到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期间是否有权背着其他公司董事和公司各部门在外私刻和启用公章?此行为是否违法?如违法,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解答:公司依法刻制和启用公章不能违反法律规定私刻公章。特别是在公司董事长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时,更无违反法律规定从事违法行为的机会和条件,凡是违法的,应当承担由此给本公司和他人造成损失的民事责任。
公司董事长采取与公司存续有关的行为时,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或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要求。既违反法律规定,亦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其行为应当认定为违法,且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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