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人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应当具备以下四个构成要件:1.产品存在缺陷。2.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遭受严重损害。受害人遭受损害即可要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侵权责任。第三次审议稿规定,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生命、健康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依法请求惩罚性赔偿。为防止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滥用,本条限定损害为“死亡”或“健康遭受严重损害”时,被侵权人才能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相应的惩罚性赔偿。但至于什么是“严重”?其标准有待进一步的确认。实务操作可参照伤残等级予以把握。
3.产品缺陷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侵权人具有主观故意。只有当生产者、销售者明知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时,被侵权人才能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责任。本条未规定由生产者、销售者举证证明自己不知,则应该由被侵权人证明生产、销售者主观为故意。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
京ICP1201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