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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法院
因履行消防及空调安装工程合同引发的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管辖协议约定违反专属管辖规定的应认定无效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合同履行地的认定
当事人约定某个地域法院管辖但不能对应到具体明确级别管辖法院的协议管辖无效当事人仅约定了某一地域的法院管辖,不能按照级别管辖的标准从上级法院往下确定具体的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管辖规定确定法院。
当事人签订协议管辖条款约定“原告住所地”的“原告”范围应限定为合同签订主体当事人签订合同约定“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在合同签订时,“原告”虽无法具体确定,但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能够明确的是“原告”应为合同签订主体,“原告住所地”应当限定在原债权人住所地或者债务人住所地。合同转让后,合同受让人起诉债务人的,其实质是行使原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请求权,不能将合同受让人的住所地解释为合同约定的“原告住所地”。
协议管辖应当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协议管辖应当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其中,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应当是指有直接的、客观外在的联系,不能将仅存在偶然性联系或者间接性联系作为确定的标准。如果双方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院并非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应当认定协议管辖无效。
债权人同时起诉主债务人和担保人的,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权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和担保合同提起诉讼,同时向主债务人和担保人主张权利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的管辖权。
因重整程序终止后新发生的事实引发的与债务人有关的民事诉讼不适用破产集中管辖规定
人民法院应如何审查当事人提出的级别管辖异议根据《民诉法》和立案登记制改革相关规定,法院在立案阶段对原告的起诉是否属于受诉法院管辖仅进行形式审查。在确定案件管辖权阶段,除有有效证据证明原告明显虚增诉讼标的以规避管辖的情形外,通常以原告起诉主张的诉讼请求金额为准确定级别管辖法院,而不对当事人之间的实体争议进行审理。至于原告主张的诉讼请求最终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全部或部分支持,有待于案件进入实体审理阶段后由法院审理查明和确定,不属于管辖权异议案件的审查范围。
依据当事人住所地/所在地确定管辖法院时,不能直接以合同载明的地址作为判断依据根据《民诉法》第35条规定,在不违反级别、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管辖法院。本案中,甲、乙公司约定选择“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作为管辖法院,合法有效。但“原告所在地”并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术语,结合商事交易习惯,进一步探究当事人的真实表意后,将“原告所在地”解释为“原告住所地”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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