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答:《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依据该规定,无因管理的构成需要满足如下三个条件:第一,管理他人事务;第二,为避免他人利益损失而为管理;第三,无法律上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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