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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遇自杀者予以抢救,是否构成无因管理

日期:2017-11-03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1854次 [字体: ] 背景色:        

路遇自杀者予以抢救,是否构成无因管理

答:一般的无因管理要求在不违反本人意思的情况下进行。本人的意思包括明示的和可推知的意思,例如本人明确表示要修理自己的房屋,这是明示的意思;又如本人于途中发生疾病,虽未明示但亦可知悉其需要就医,这是可推知的意思。

但是,当本人的意思与其根本利益不一致时,管理人则应依其根本利益而为管理。路遇自杀者予以抢救,虽然管理人的管理与本人的意思相反,但是与其根本利益相一致,管理人的行为也构成无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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