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民会议纪要》中关于股东代表诉讼
(1)股东何时成为公司股东,不影响其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2)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之一是,股东必须先书面请求公司有关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存在公司提起诉讼的可能性),否则会被人民法院驳回诉请;
(3)股东提起代表诉讼,被告可以原告股东恶意起诉侵犯其合法权益为由提起反诉。如以侵权或者违约对公司提起反诉的,因不符合反诉主体同一的要求,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九民会议纪要》中关于股东代表诉讼
(1)股东何时成为公司股东,不影响其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2)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之一是,股东必须先书面请求公司有关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存在公司提起诉讼的可能性),否则会被人民法院驳回诉请;
(3)股东提起代表诉讼,被告可以原告股东恶意起诉侵犯其合法权益为由提起反诉。如以侵权或者违约对公司提起反诉的,因不符合反诉主体同一的要求,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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