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银员刷卡过失导致超市少收货款,能否向顾客追回?
问:我妹妹在某超市做收银员。昨天下午,一名顾客在超市买了2元的货物,但其在为顾客刷卡结算时少刷了一个零,误将2元刷成2元,等顾客走后才回过神发现。现在钱款我妹妹自己已经先行垫付,但顾客不肯退还少付的18元货款。顾客坚持认为其少付18元是由于我妹妹自己的工作失误导致,因而拒绝返还。请问收银员刷卡过失导致超市少收货款,能否向顾客追回?
答:你好,顾客因你妹妹的工作失误多得18元的货款,已经构成不当得利,应当予以返还。你妹妹可以选择与顾客沟通,要求其返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据此,对于顾客所说的收银员要承担责任,并没有法律依据,如果顾客拒不返还货物或补齐差价,彭某可以选择报警处理或以不当得利为由,将顾客起诉至法院。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邓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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