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广告收益归谁所有
答:电梯作为业主的共有设施,业主对其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小区电梯承揽广告应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实践中,少有业主会主张物业服务企业承揽电梯广告的行为无效,而更多的是主张相关广告权益的归属。
基于此,应把握以下两点:一是业主对小区公共部分的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故对于业主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公开承揽广告及收取费用等相关事宜的,应予以支持;二是业主要求广告收益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予以返还的,应予支持。但本着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承揽广告及加装广告框等劳动行为,应给予一定合理费用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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