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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 >> 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多少钱构成犯罪

日期:2016-07-19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96次 [字体: ] 背景色:        

敲诈勒索多少钱构成犯罪?

生活中有这么一种困扰,因故意或过失导致对方受伤,赔偿相关医疗费后,却遭到对方的敲诈勒索,在刑法,敲诈勒索多少钱构成犯罪?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至5000元的,就构成刑法规定的敲诈勒索罪了,予以立案。

刑法对敲诈勒索罪的规定

《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具体怎么认定?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2、以下情形,即使具体数额是上述规定的“数额较大”的50%以内,都可以按照“数额较大”对应的量刑来处罚:

(1)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2)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3)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4)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5)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6)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7)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多次敲诈勒索怎么认定?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就算多次敲诈勒索。

严重情形怎么认定?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备以下四种情形,同时在数额上达到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80%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2、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3、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4、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5、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哪些敲诈勒索情形可以免刑罚?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且具备以下情形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1、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2、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3、被害人谅解的;

4、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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