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给朋友,借条上3万错写成3元怎么办?
郭女士在2011年至2013年期间,曾四次借钱给朋友王女士,每次拿到钱后,王女士都会出具借条给郭女士。后因王女士迟迟不肯偿还借款,郭女士将其告上法庭。诉状中,郭女士表示王女士先后共借走20万元,四次金额分别是3万元、15万元、1万元、1万元,郭女士还向法庭提供了4份借条。
法官在审查郭女士提供的借条时却意外地发现,一份借条上在借款金额上,注明的是3元钱,这与郭女士主张的3万元不一致。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面对法官的质疑,郭女士一肚子委屈。他说自己与王女士的借款往来都是较大笔的金额,如果只借3元钱,不可能有借条,是借条中的金额写错了,才导致目前的局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借条客观存在,其上所载明借款金额为3元,尽管不合常理,但也不能排除借款金额是3000元、3万元或30万元等情况。故在王女士否认借款金额,郭女士又没有其他证据补强的情形下,依据该借条主张3万元债权,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王女士偿还给郭女士借款17万零3元并支付利息。
法官提醒:目前民间借贷纠纷频繁,特别是借条书写不规范引起的纠纷不在少数。在民间借贷活动中,借条是最直接、最关键的证据,因而书写借条千万要规范,名称、债务人、债权人、借款金额、利息、时间、署名等关键信息一定要写清楚,杜绝使用错别字;借条上的金额最好用阿拉伯数字和汉字大写同时标注,防止别人移花接木窜改借条;借条的最后一定要有债务人亲笔签名并摁手印,最好有保证人或见证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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