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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 >> 故意伤害罪

两无业男子因口角与人互殴 误伤“同伴”致三人死亡法院受审

日期:2016-03-28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286次 [字体: ] 背景色:        

两无业男子因口角与人互殴 误伤“同伴”致三人死亡法院受审

在一场因口角引发的互殴中,被告人孙志先、王成良不仅扎死了秦某和梁某,还在慌乱中刺死了自己的“同伙”王某,致三人死亡。今天上午,孙、王二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在北京一中院受审。

57岁的孙志先和55岁的王成良均为无业,孙志先曾先后因犯盗窃罪、敲诈勒索罪而被判刑入狱,2012年3月刑满释放。王成良曾因犯故意伤害罪、危险驾驶罪而被判刑入狱。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5年6月20日23时许,被告人孙志先、王成良伙同王某在门头沟一娱乐中心外,因琐事与梁某、秦某等人发生口角并互殴。互殴过程中,王成良与孙志先共同对秦某进行殴打。孙志先持尖刀刺扎秦某驱赶等部位,伤及肺脏、肝脏,导致秦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刺扎梁某腹部、肩胛部等部位,伤及腹主动脉、肺脏,导致梁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刺扎王某胸部,伤及主动脉、肺脏,导致王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被告人孙志先作案后逃匿,后于2015年6月2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王成良作案后到公安机关投案。

在今天的庭审中,两被告均对检方指控的事实表示基本认可。孙志先陈述,事发当天,其与王成良和另外一个朋友王某去歌厅玩儿,喝了酒。王成良二人先从里面出来,自己出去的时候就看到二人和几个年轻人发生了冲突,他过去先是劝架,但对方依然不依不饶,甚至开始动手,还把王成良打到在地。对方先动手,孙志先又喝了很多酒,于是慌乱中就顺手拿起自己兜里带的一把折叠刀,开始扎刺对方的人。当被问及为什么会扎中自己的同伴王某时,孙志先说:“过程中有个人从背后拉我,因为天很黑我就顺手向后轮了一下,刺中了他(王某)的胸口。”此后,其又扎了一个人,刀就留在了最后扎的那个人胸口上。

另一位被告人王成良当庭陈述,当天他们几个都喝了酒,有些事情也记不太清了,具体跟谁打的架、打完架怎么离开的也记不清楚了。

在最后陈述阶段孙志兴表示认罪,对于被害人的家属,他坦言发生这种事儿真是“做梦也想不到”,出事儿之后才知道大家住的都不远,王某跟自己也是三四十年的老朋友,其会积极赔偿被害人的家属,也希望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据了解,被害人王某的家人已经向法院提交了谅解书。本案并未当庭宣判。

作者:曾巧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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