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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解散专栏简介

合并解散

  • 以破产重整盘活企业资产——某文化公司破产重整案
    日期:2023-06-23 点击:61次

    以破产重整盘活企业资产——某文化公司破产重整案某文化公司系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被申请破产清算。经管理人核实某文化公司资产仅3,000余元,但债务总额超过3,000万元,符合宣告破产情形。欲宣告破产之际,有投资方表达重整意向,本着盘活资产,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青浦区人民法院最终促成其重整。

  • 霍山信安竹科技有限公司诉安徽龙华竹业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
    日期:2023-05-23 点击:75次

    霍山信安竹科技有限公司诉安徽龙华竹业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如标的物已经加工而发生了性状变化,且加工后的标的物已正常出售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出卖人还要求行使取回权和纳入破产买受人的共益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破产程序中的政府职责范围探析
    日期:2023-05-20 点击:71次

    破产程序中的政府职责范围探析“破产程序中”是企业破产案件审理的一个阶段,具体是指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终止)前的时间段。破产程序产生的衍生问题存在彼此牵制融通的现象,对政府部门的协作支持有较高的需求。多地破产实践中已构建诸如专项处置领导小组等临时性协调机构,旨在综合解决破产衍生问题中的重点难点。

  • 当事人一方依据合同主要条款主张权利,对方以合同履行与合同约定的主要条款不一致抗辩的,应以实际履行行为
    日期:2023-05-19 点击:75次

    当事人一方依据合同主要条款主张权利,对方以合同履行与合同约定的主要条款不一致抗辩的,应以实际履行行为确定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 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
    日期:2023-04-25 点击:96次

    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以债权人的债权是否到期、代位权是否经人民法院认定为标准,将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代位权行使划分为4种类型。无论是哪种类型,债权人均可以自己的名义申报破产债权;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代位行使之债权的性质、数额和范围,与通常情况下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范围并无本质差别;在代位申报债权确认方式的问题上,因代位权诉讼是一种独立的诉讼类型,破产程序关于债权的确认程序无法吸收合并代位权诉讼程序,故应坚持分别审理主义原则;破产程序中,各代位债权人可以各自名义和份额享有表决权;在债务人破产的情形下,债权人此前在次债务人破产程序中申报的债权,统一由债务人的管理人申报,次债务人的管理人应当予以变更。

  • 破产程序中股东出资相关问题
    日期:2023-04-06 点击:664次

    破产程序中股东出资相关问题股东认缴出资额后,股东可以在章程中约定出资期限,在出资期限届满前,未出资股东可享有不实际缴纳出资的权利,即赋予了未出资股东期限利益。但是,一些股东也出现“认”而“不缴”的情况,认缴制成为股东规避责任的一种手段。

  • 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的审查标准
    日期:2023-03-25 点击:209次

    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的审查标准当关联企业成员之间存在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区分各关联企业成员财产的成本过高、严重损害债权人公平清偿利益时,可例外适用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方式进行审理。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破复1号复议裁定书就美兰机场与海航集团是否应当适用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从关联企业是否存在人格混同、关联企业之间的财产区分成本、实质合并重整是否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公平清偿利益等三个方面进行了详尽分析。该复议裁定书对人民法院审查适用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方式,在审查标准、依据事实、文书制作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 全国首例个人破产案件为如何认定“诚实而不幸”债务人探索法定程序和判断依据
    日期:2023-02-13 点击:98次

    全国首例个人破产案件为如何认定“诚实而不幸”债务人探索法定程序和判断依据

  • 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是否有权请求解散公司
    日期:2022-12-13 点击:91次

    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是否有权请求解散公司在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等瑕疵出资的情况下,对股东权利的限制并不及于请求公司解散的权利,即在上述情形下瑕疵出资股东亦有权依法请求解散公司。最高法院作出上述结论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六条关于“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规定。对此,可在阅读本文过程中,结合裁判文书内容以及“重点法条”仔细体会。

  • 销售员业务费未结清 破产中能否优先受偿
    日期:2022-12-11 点击:114次

    公司破产过程中,销售员要求确认业务费属于职工债权是否能够得到支持?日前,随着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书的送达,这起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落下帷幕。法院认为,业务费实质上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债权债务,无法确认其属于职工债权,不能予以优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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