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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研究专栏简介

刑事研究

  • 犯罪过失之探析
    日期:2019-12-22 点击:74次

    犯罪过失之探析犯罪过失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另一种罪过形式。相对于犯罪故意,犯罪过失的主观恶性要小得多。与明知故犯得犯罪故意相比,犯罪过失这已主观心理态度表现出以下两个特点:一是实际认识与认识能力相分离,即行为人又能力、又条件认识到自己得行为在当时得条件下可能发生危害社会得结果,但行为人事实上没有认识到,或者虽然认识到,错误地认为可以避免这种危害结果发生;二是主观愿望与实际结果相分离,即行文人主观上并不希望危害社会的结果发生,但由于其主观错误认识而导致了偏离其主观愿望的危害结果的发生。

  • 如何界定理论上的教唆未遂
    日期:2019-12-20 点击:47次

    如何界定理论上的教唆未遂一种观点认为邓某教唆余某毁掉偷来的摩托车,但余某并没有听从邓某的教唆,故邓某教唆余某毁掉摩托车的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未遂)。邓某同时也构成帮助余某毁灭证据罪(未遂)。

  • 奸淫幼女罪“明知”之理解
    日期:2019-12-20 点击:21次

    奸淫幼女罪“明知”之理解奸淫幼女罪的主观方面是指行为人主观上以奸淫妇女为目的,此目的并未要求行为人必须明知被害人是幼女。只要客观上实施了奸淫行为,受害人确为幼女,即构成奸淫幼女罪。因而“明知”在奸淫幼女罪里只是主观罪过一个方面的内容,不是本罪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

  • 对聚众斗殴罪转化问题的探讨
    日期:2019-12-20 点击:19次

    对聚众斗殴罪转化问题的探讨第一种观点认为罪质转化的条件是某种“事实因素”的出现,且无论行为、行为方式或者后果,只要其足以改变行为的性质,都可以成就转化犯的基本要素。第二种观点认为行为人主观方面是不确定的故意的观点,在这种概括性故意的支配下,行为人实施的行为造成某种犯罪所要追求结果的,即发生了犯罪的转化。第三种观点认为引起本罪向转化罪的事实,必须同时符合转化罪主观要件的诸项事实。

  • 存疑有利于被告原则之解析
    日期:2019-12-15 点击:8次

    存疑有利于被告原则之解析合理怀疑是建立在现有证据或自然规律、一般的生活法则的基础上的。对于合理怀疑所建立的现有证据基础,不应该理解为某一孤立的证据,而是考量案件事实中的所有证据。如果根据整个证据链仍然不能排除合理的怀疑,才可以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处理。在具体的案件事实中,一个孤立的证据往往显得证明力很脆弱,但若干个证据关联在一起,就可以形成一个有较强证明力的证据链,除非有足够相反的证据,司法人员不应该轻易基于个人的主观臆想而否决证据链所凝聚的证明力。

  • 浅议拐卖妇女儿童罪与拐骗儿童罪
    日期:2019-12-15 点击:43次

    浅议拐卖妇女儿童罪与拐骗儿童罪虽然全国拐卖妇女儿童和拐骗儿童犯罪发案数总体下降,但打拐工作任重道远,部分地区此类犯罪仍然比较突出,犯罪形势和手段也出现一些新的特点,犯罪团伙化趋势明显,犯罪网络错综复杂;拐卖对象复杂化,以儿童为侵害对象的案件增多,非法收养仍然是拐卖儿童犯罪的主要目的;犯罪手段多样化、暴力化趋势明显,盗窃、抢夺儿童案件时有发生,犯罪地域逐渐扩大,跨国、跨境拐卖妇女儿童案件屡有发生。

  • 浅析诱供与刑讯逼供之异同
    日期:2019-12-11 点击:96次

    浅析诱供与刑讯逼供之异同在我国刑法理论界和实务界,普遍认为刑讯逼供是发生冤假错案的根本原因,并由此影响了严禁刑讯逼供的立法方向。但司法实践表明,诱供发生的几率及其危害,并不亚于刑讯逼供,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且更具欺骗性和隐蔽性,更可能制造冤假错案。本文试图通过对诱供特征的解剖,并与刑讯逼供对比分析,从而揭示诱供之危害性,以期引起立法、司法机关高度关注。

  •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若干问题探讨
    日期:2019-12-11 点击:18次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若干问题探讨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在我国现阶段提起非法证据排除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司法机关依职权提起,公检法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有应当排除的非法证据的,可以依职权提起排除。

  • 非法行医罪中“医生执业资格”之理解
    日期:2019-12-08 点击:35次

    非法行医罪中“医生执业资格”之理解非法行医罪是97年刑法新增加的罪名,在此之前由于我国医疗资源的匮乏,没有医生执业资格但具有一定医疗知识的人从事医疗活动是被鼓励的行为,后来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医疗资源已经基本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而非法行医行为由于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破坏国家公共卫生管理秩序,其危害性日益为人们所关注。

  • 浅论刑事诉讼中“情况说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日期:2019-12-08 点击:41次

    浅论刑事诉讼中“情况说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所谓的刑事“情况说明”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侦查部门就案件侦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或者需要说明的问题向公诉机关或者法院提供的书面说明材料,主要用以对抓获经过、证据查找未果、自首立功等内容进行说明。刑事案件中的情况说明在司法实践中被广泛应用,已经成为侦查机关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的一种重要的固定证据方式,然而,由于规范层面的缺失,刑事情况说明在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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