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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房产律师专栏简介

建筑房产律师

  • 关于在按合同约定由承包单位负责采购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情况下,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按其指定采购的
    日期:2013-07-31 点击:164次

    关于在按合同约定由承包单位负责采购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情况下,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按其指定采购的规定 在合同约定由承包方负责采购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情况下,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自行实施采购行为,既是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也是承包方享有的合同权利。发包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承包方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拒绝验收并要求承包方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发包方不得利用自己的有利地位,要求承包方购入由其指定的建筑材料、构配件或设备,包括不得要求承包方必须向其指定的生产厂或供应商购买建筑材料、构配件或设备。

  • 关于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规定
    日期:2013-07-31 点击:374次

    关于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规定 与总承包方式相对应的,是单项任务的承包,即发包方将建筑活动中不同的工作任务,分别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与其签订相应的承包合同。这种发包方式,有利于吸引较多的承包商参与各项建筑业务的投标竞争,使发包方有更大的选择余地;也有利于发包单位对建筑活动的各环节、各阶段实施直接的监督管理,这对那些具有建筑活动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对工程建设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的建设单位来说是有利的。

  • 禁止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指定招标发包的承包单位
    日期:2013-07-31 点击:170次

    禁止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指定招标发包的承包单位 有的地方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则在建筑工程发包中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收受某些承包单位贿赂,要求所属的建设单位必须将工程发包给其指定的承包单位。在这类情况下,有的建筑工程即使迫于形势或上级的要求搞招标发包,也是搞虚假招标,要求发包单位暗中安排指定的单位中标。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指定招标发包的承包单位的作法,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原则,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败坏了政府机关的形象,给腐败行为留下了可乘之机。为此,本条特别规定予以禁止。

  • 建筑工程必须发包给符合条件的承包单位
    日期:2013-07-31 点击:85次

    建筑工程必须发包给符合条件的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所谓“依法中标”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发包单位必须对投标承包单位的资质条件进行审查,发包给中标单位的工程项目必须是在中标单位按其资质等级许可承包的业务范围之内。禁止将工程发包给未取得资质等级的单位和个人,禁止将需要较高资质等级的单位承包的工程发包给低资质等级的单位。

  • 建筑工程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的组织实施单位及接受监督的规定
    日期:2013-07-31 点击:163次

    建筑工程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的组织实施单位及接受监督的规定 为了保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进行,建筑工程招标的开标、评标和定标活动,应当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开标、评标、定标活动的监督,应当依法进行,主要是监督检查开标、评标、定标活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招标文件中载明的程序。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违反招标文件载明的程序的,应当依法予以纠正。但有关行政机关应注意不得代替建设单位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不得违法干预建设单位依法进行的开标、评标和定标活动。

  • 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发包时,发包方应当遵守的基本程序性规则
    日期:2013-07-31 点击:258次

    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发包时,发包方应当遵守的基本程序性规则 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提供招标文件。这里讲的“法定程序和方式”,是指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中关于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提供招标文件的程序和方式的规定。目前这方面的法律和行政法规正在制定过程中,国家计委等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公开招标发包的一些通行作法,制定了有关建筑工程的招标发包的部门规章,以便实际中有所遵循。

  • 建筑工程的发包应以招标发包为基本方式
    日期:2013-07-31 点击:85次

    建筑工程的发包应以招标发包为基本方式 招标发包的方式将竞争机制引入了建筑工程的发包活动中,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建筑工程发包最普遍采用的方式,其优越性在本法第十六条的释义中已有详述,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对使用其贷款建设的项目,都要求采用招标方式进行工程项目的发包。当然,招标发包的方式程序比较复杂,费用也较高,发包过程所需的时间也相对较长,对某些小型建筑工程和保密工程,一般不适用招标发包的方式。

  • 关于建筑工程造价的确定方式和发包方应当及时支付工程款项的规定
    日期:2013-07-31 点击:123次

    关于建筑工程造价的确定方式和发包方应当及时支付工程款项的规定 为了既保障建筑工程的发包方和承包方按照市场要求自行约定工程造价的自主权,又使双方约定工程造价的行为遵守一定的规范,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建筑市场秩序,本条规定,对建筑工程的造价,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约定。这里讲的“国家有关规定”,包括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有关建筑工程造价方面的规定。制定有关建筑工程造价的规定,应当符合在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总要求,注意不要干预应当由建筑工程承发包双方行使的定价自主权。

  • 禁止在建筑工程承发包中行贿受贿
    日期:2013-07-31 点击:87次

    禁止在建筑工程承发包中行贿受贿 建筑工程的发包与承包属于市场交易行为,应当按照法定的市场交易规则进行。多数建筑工程的发包与承包,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招标投标,以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少数不适于采用招标投标形式进行发包与承包的建筑工程,也应当由发包方与承包方按照正常的交易规则协商签订承包合同,实行直接发包。在建筑工程的发包与承包活动中以任何形式行贿受贿,都是严重违反市场交易规则、破坏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必须坚决予以禁止。

  •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日期:2013-07-31 点击:419次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招标投标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货物买卖或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时通常采用的竞争交易方式。所谓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是指建筑工程的发包方(招标方)采用适当的方式,发布拟建工程的有关信息(如工程的内容和主要技术条件、对承包方的资质要求等,但不标明工程的造价),表明将选择符合条件的承包商与之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意向,由各有意承揽该工程项目的承包商(投标方)向招标方提出自己的工程报价和其他承包条件,参加投标竞争;经招标方对各投标者的报价和其他条件进行审查比较后,从中择优选定中标者,并与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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