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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纠纷
居民楼窗户掉落伤人 房主租客一起赔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由于事发后,房东已将窗户更换,因此对于玻璃坠落系因老化还是人为使用原因无法进行确认。依照法律规定,应推定三人均对孟某的损害结果具有过错
楼上厨房水管破裂 楼下被淹获赔2.9万顺义法院认为,安某因房屋管理不善导致房屋漏水,给宣某的财产造成损害,依法应当赔偿。经过评估,宣某的房屋损失为9400余元,租金损失法院酌定1万元,还有1万元的违约金,安某总计被判赔偿宣某2.9万余元
因一雨棚俩邻居闹上法庭 “小区公约”是业主大会制定的业主规约,是小区业主就小区共同事务作出的决定,是小区共同的行为准则,对全体业主均具有约束力,而且这份规约是由物业公司和业委会盖章确认的,是合法有效的
供暖15.4℃不达标 法院判业主少交供暖费法院认为,热力公司为业主提供的供暖未达标。对于当年度供暖费,法院予以酌减1000元。
简述民事审判实践中侵权责任的法律适用问题对于以上我国存在的归责体系均具有不同程度的不合理性。因此,科学确立侵权责任归责体系对于我国的社会民生及国家后续发展均具有重要意义。从理论上讲,它符合我国经济政治发展的理论需求,符合我国民事责任的理论原则,符合我国社会发展的客观理论规律,符合我国当前社会转型期的社会生态环境。
简析民事审判实践中侵权责任的法律适用对于以上我国存在的归责体系均具有不同程度的不合理性。因此,科学确立侵权责任归责体系对于我国的社会民生及国家后续发展均具有重要意义。从理论上讲,它符合我国经济政治发展的理论需求,符合我国民事责任的理论原则,符合我国社会发展的客观理论规律,符合我国当前社会转型期的社会生态环境。
侵权请求权之优先权保障研究,随着侵权损害类案件的不断增多,《侵权责任法》的深入贯彻实施,很多深层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会逐步凸显。诸如“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理论争论与实务操作,侵权责任竞合下相关问题的认识与处理,“私权优先”原则的担保物权性质的理解与掌握等一系列问题,各级人民法院应加强调研工作,审判委员会应注重总结审判经验,研究类似典型案例,适时层报最高审判机关,为制定司法解释提供素材和经验。
浅议认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法律标准一般说来,法律赋予的权利是指法律所允许的权利人为了满足他的利益而采取的、并由其他人的法律义务所保证的行为尺度,即法律允许能做行为的尺度。它通常由积极行为的权利、请求权(消极行为权利)和要求国家保护的权利构成.这三部分权利结构既能独立存在,又密不可分,处于不可分割的统一体中。
网络语境下言论侵权的界定对于诽谤行为,判断发表微博的诽谤应无异议,只要微博内容事实上是虚假的并且具有侮辱性侵犯他人人格权,均构成诽谤行为,行为人是否知情属于主观过错的判断。有观点认为,传播带有诽谤内容的博文,知晓传播内容虚假,并通过转发扩大其影响的才属于诽谤。如前文所述,笔者认为对于行为的判断应当限制在客观方面,对于行为内容的认识和行为目的涉及主观过错的判断,在后文会加以讨论。
浅析无行为能力人的侵权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即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造成他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这种责任成立的特殊要件包括加害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责任人和加害人存在监护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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