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的厨房水管破裂导致楼下房屋受损,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判决楼上业主赔偿楼下2.9万余元损失。
业主宣某诉称,2014年4月底,楼上安某家的厨房水管突然破裂,造成他的房屋内全部天花板、部分墙面及家具受损。事发后,该单元其他住户及时通知小区物业,物业又通知他,他才赶到现场处理受损房屋。他的房屋用于出租,月租金5000元。他与承租人约定2014年5月6日交房,若逾期交房,他要向承租人支付两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现因安某原因使得他的房屋受损,未能向承租人按时交房,他不得不向承租人支付1万元的违约金。他起诉要求安某支付墙体、屋顶、家具的经济损失4.5万元,违约金1万元,3个月的租金损失1.5万元。
安某辩称,宣某索赔的金额过高。漏水意外发生后,他同意对宣某房屋重新装修,但宣某不同意,自己也不修复,人为扩大了损失。
顺义法院认为,安某因房屋管理不善导致房屋漏水,给宣某的财产造成损害,依法应当赔偿。经过评估,宣某的房屋损失为9400余元,租金损失法院酌定1万元,还有1万元的违约金,安某总计被判赔偿宣某2.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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