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答:《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依据该规定,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包括:一方受有利益、他方受有损失、受益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利益取得没有合法根据。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取得利益时具有合法根据,但此后该根据丧失的,利益取得也为没有合法根据,亦属不当得利。例如,一方合同当事人为担保合同履行而给付定金,此后该合同被撤销,收取定金一方当事人取得利益丧失合法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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