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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专栏简介

婚姻家庭

  • 农村赡养纠纷案件的特点、起因及对策
    日期:2015-04-10 点击:66次

    农村赡养纠纷案件的特点、起因及对策父母提前将自己的全部财产分给儿子们,使自己失去了独立生活的基础。在城市,父母们有自己的固定住所,孩子们成家时也不会倾家相分,即使孩子们不管,生活来源也比较有保障。在农村,父母们辛苦劳作一辈子,挣得的家产在孩子们成家时,都一一分出去,房子成了儿子的,财产也成了儿子的,储蓄也为孩子们花完了。而自己却成了纯粹的“无产阶级”,加上年事已高,没有劳动能力,只得依赖儿子们生活。儿子们则认为父母分给自己东西天经地义,让自己再拿东西给父母却不舍得。

  • 婚姻过错证据举证规则
    日期:2015-04-10 点击:80次

    婚姻过错证据举证规则虽然目前某些城市已经有私人调查公司,愿意接受无过错方的委托,对其配偶与他人非法同居的事实进行取证,但是,由于私人调查公司的地位一直没有合法化,一些半明半暗存在着的一些调查公司,也还只是在个别一些较大的城市游弋,能够获得此项帮助的当事人还只是少数,无法满足社会生活的需要,并且,即使将来法律准许私人调查公司此项业务,费用的负担问题也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障碍。

  • 浅析农村离婚案件成因及对策
    日期:2015-04-08 点击:50次

    浅析农村离婚案件成因及对策地方政府应该在每个村民委员会定期开设婚前辅导课程、婚姻辅导课堂和离婚辅导课程。由当地司法所的基层法律工作者定期给予讲解,帮助未婚男女在婚前明白彼此间的差异和改进沟通方式,鼓励夫妇双方努力维系婚姻,发挥家庭功能,以减少在婚姻中的冲突;而不幸面临离婚者,则要参加离婚辅导课程,分析离婚的原因,减少离婚的产生;即使夫妻决定离婚,也可以通过咨询辅导而将离婚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 浅谈婚约财物纠纷案件
    日期:2015-04-07 点击:55次

    浅谈婚约财物纠纷案件一般来说,如男方提出解除婚约关系,女方应主动退还“彩礼”,如女方提出解除婚约关系,那么其所得财礼应如数退还,不能一次全部退还的还可分期退还,应当注意的是男女双方不能因为退“彩礼”而妨碍婚姻自由。

  • 浅析离婚诉讼案件中当事人年龄日趋“低龄化”现象
    日期:2015-04-07 点击:62次

    浅析离婚诉讼案件中当事人年龄日趋“低龄化”现象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全程调解,以调促和。调解方法上,加强社会主义婚姻观的宣传,注重情理法间的融合与平衡,只要有一线和解可能,不能急于下判,促使其冷静思考、审慎对待。对只顾个人享受、不扶养子女、不履行对家庭和社会义务的,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道德的,要依法予以法律制裁和道德谴责。

  • 关于农村离婚案件有关问题的几点思考
    日期:2015-04-07 点击:53次

    关于农村离婚案件有关问题的几点思考相对城市而言,农村人口由于接受法律教育不够导致了法律观念相对较低,加上一些对法律规定的误解和谣传使农村人口对现行法律制度特别是对离婚方面的规定把握存在较大的偏差,如结婚时间是以登记时间为准还是以仪式举行时间为准;分居两年是否可以自动离婚以及对婚前婚后财产如何划分的问题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认识错误。

  • 精神赡养诉讼之初探
    日期:2015-04-07 点击:70次

    精神赡养诉讼之初探精神赡养,从其形式或方式上划分,有作为形式的精神赡养和不作为形式的精神赡养;从其内容上划分,有物化的精神赡养和情感的精神赡养;从其性质上划分,有法律层面的精神赡养和道德层面的精神赡养。

  • 对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再认识
    日期:2015-04-07 点击:56次

    对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再认识新的司法解释颁布实施以后,人民法院在处理该类案件时,依照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在裁判该类案件时,对彩礼数额的确定,原则上是全额返还。全额返还,也比较符合实际情况,因为对于婚约财产的给付,它毕竟是建立在双方有婚约的基础之上的,它的给付都是依照风俗习惯来进行的,它往往都是女方主动向男方索要的,而男方主动给付的不多。

  • 婚姻登记行为之可诉性与审判实务探讨
    日期:2015-04-04 点击:130次

    婚姻登记行为之可诉性与审判实务探讨若当事人均未再婚,仍然是婚姻当事人的身份关系发生了变化;若其中一方再婚,对于离婚登记的撤销,则不可避免的影响到与婚姻当事人一方缔结新的婚姻关系的当事人的权益,也就是说,法院在否定离婚登记的效力时,需要考虑的是对在离婚登记之后新产生的结婚登记的效力产生的影响。

  • 婚姻法讲座——之协议离婚篇
    日期:2015-04-04 点击:112次

    婚姻法讲座——之协议离婚篇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登记离婚最重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的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干涉,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因此,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陈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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