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公司诉讼律师 合同律师在线 知识产权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劳动争议律师
股权纠纷律师 保险律师在线 外商投资律师 土地征收律师 工伤事故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法律顾问律师 税务律师在线 银行金融律师 建筑工程律师 医疗事故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专栏简介

婚姻家庭

  • 离婚之精神损害赔偿
    日期:2015-05-14 点击:41次

    离婚之精神损害赔偿近代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形成,是沿着两条并行的路线发展的。一条路线是沿袭罗马法的侵辱估价之诉的做法,建立对民事主体精神性人格权的民法保护;另一条路线是对物质性人格权的民法保护。在罗马法以后,开始出现赔偿因侵害身体、健康、生命权非财产损失的方法,即人身损害的抚慰金制度。

  •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法理思考
    日期:2015-05-13 点击:66次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法理思考 精神损害主要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一方因自己的侵权行为导致另一方产生生理和心理的精神痛苦而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而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则是指配偶一方违法侵害配偶他方的合法权益,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方所受的精神利益的损害和精神创伤,过错方配偶应该承担的民事责任。此种界定,将过错方较小的请求赔偿的权利排除在外了。故精神损害赔偿应是对离婚本身而产生的精神痛苦的赔偿,因此离婚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是指配偶一方违法侵害配偶他方合法权益而导致婚姻关系破裂,从而使另一方配偶受到精神利益损害和精神创伤时而承担的民事责任。

  •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
    日期:2015-05-13 点击:45次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是将破坏婚姻关系认定为侵害配偶权的民事责任,实行精神损害赔偿。破坏婚姻关系的行为,从客观上会造成侵害配偶一方名誉权的损害,但是,这种损害结果是一种间接的结果,行为所直接侵害的客体是配偶权,造成的直接损害结果,是配偶身份利益的损害。因此,依破坏婚姻关系行为的实质,认其为侵害配偶权的侵权行为,是最准确的。

  • 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
    日期:2015-05-13 点击:56次

    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现实生活中造成离婚损害的侵权行为绝不限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四种情形。长期通奸、嫖娼、卖淫、吸毒、嗜赌、故意犯罪等这些行为都是使配偶一方蒙羞、财产受损的行为,都是可能导婚姻关系破裂的原因,都是对配偶权利义务的漠视和对婚姻本质的侵蚀,都是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的侵权行为。

  •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能否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日期:2015-05-13 点击:68次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能否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如果夫妻一方因受到伤害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应予支持。受伤害的一方提出的损害赔偿也应支持。如果双方都没有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说明夫妻之间的感情虽然有了裂痕,但还有恢复的可能。如果法院判决支持受害一方的诉讼请求,则容易使夫妻双方成了利益相对立的债权债务关系当事人,夫妻间仅存的一点感情也受到冲击,不利于夫妻关系的恢复,不利于解决纠纷。

  • 夫被妻硫酸毁容 婚内索赔无先例
    日期:2015-05-13 点击:45次

    夫被妻硫酸毁容 婚内索赔无先例 因事发前朱、刘二人只是就离婚由刘某草拟协议,两人婚姻关系并未解除。因我国现行法律下难以实现“婚内民事赔偿”,为向朱×娟提出刑事附带民事索赔要求,出事一周后,刘某就向江西省莲花县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讼。由于刘某提出的民事索赔要求必须以离婚案件的审理结果作为依据,为防止刑事审判的过分迟延,天河法院对本案刑事部分先行做出判决:朱×娟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 第三者获得的“青春补偿费”应当返还吗
    日期:2015-05-11 点击:100次

    第三者获得的“青春补偿费”应当返还吗 以解除不正当性关系为条件的赠与合同则与前两种情形明显不同。从主观上看,解除不正当性关系是当事人主动改过的行为;从客观上看,其后果亦有利于社会伦理规范的恢复和对夫妻正当性生活的维护,从道德上应予支持,至少不应予以谴责。以此为条件的赠与合同也应在法律上得到肯定评价。在这一点上,风俗伦理与大陆相同的台湾司法界持同样见解。

  • 登记结婚未共同生活就离婚要回彩礼获支持
    日期:2015-05-11 点击:58次

    登记结婚未共同生活就离婚要回彩礼获支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诉讼离婚立案技巧
    日期:2015-05-10 点击:45次

    诉讼离婚立案技巧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发给《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比如在女方怀孕期间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起的离婚诉讼),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发给《民事裁定书》,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浅析离婚当事人父母的诉讼地位
    日期:2015-05-10 点击:58次

    浅析离婚当事人父母的诉讼地位 判决后,刘某不够理解,通过法官的判后答疑,刘某认识到自己败诉的真正原因,于是先申请撤销其女婿方某对其女小刘的监护资格后,以法定监护人的身份以女儿小刘的名义再次起诉要求离婚。最后法院支持了他的的诉讼请求。笔者认为,法院两次判决的结果均是正确的。

免费法律咨询
 
 
 
 
 

律政中国·推荐律师           委托律师请拨打:010-57425777; 留言咨询请点击:

more>>
 
1531319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