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企业法律顾问 >> 解雇裁员

员工不辞而别公司应如何处理

日期:2013-01-13 来源:劳动仲裁律师网 作者:劳动律师 阅读:71次 [字体: ] 背景色:        

公司1名员工李某突然从某天起不再来公司上班,公司也无法联系到李某。李某没有打辞职报告,没有办理工作交接,没有办理其他离职手续。请问企业应该做什么工作以避免法律风险,双方的劳动关系从何时起可以认为终止了?

解答:员工李某不辞而别,公司虽然已尽量联系仍找不到该员工,意味着双方应当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完善法律手续。首先,企业应尽快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站发出告示,责令李某回单位工作,或者完善解除合同手续。如果该员工不在限定期限内回单位,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并不负责经济补偿。其次,企业应当为该员工保管好档案、劳动保险手续等,以便及时交给李某或者转交社会上相关专业机构代为保管。

从企业与李某的劳动合同关系看,应当给予李某回单位一个缓冲期,例如5-10天等,一旦李某不回,则意味着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解除。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