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作中患病,企业能辞退吗?
典型案例:黄某是某企业职工,长期从事筛选矿粉的工作。因企业效益一直不好,企业可能要裁减一部分员工。黄某在企业工作了十几年,因工作性质缘故,黄某已经患上职业病,但是企业一直没有对他进行职业病检查。那么,企业能将他辞退吗?
律师说法:
企业不能辞退黄某。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企业在未对黄某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情况下,不能与他解除劳动合同。如确诊黄某在该单位工作期间患有职业病,那么企业是不能与他解除劳动合同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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