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是国家对丧失劳动能力或劳动机会的劳动者进行物质帮助。由于丧失劳动能力或劳动机会的原因和状况各不相同,与之相应的社会保险也就包括不同的内容。《劳动法》第七十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因此,社会保险的内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此外,通常还把劳动者遗属享受的待遇也作为一项保险内容,即死亡(遗属)保险。
社会保险的内容复杂,它所包含的6项保险各有特定的内容。养老保险是国家对达到一定条件退出劳动领域的老年劳动者给予的物质帮助。包括养老期间的生活、医疗等保险待遇。医疗保险是国家对患病和负伤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给予的物质帮助,包括患病期间的生活补助和治病医疗服务等项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是对因工受伤、残而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给予的物质帮助,包括伤残期间的生活补助、医疗护理等项保险待遇。失业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失去工作的劳动者的基本生活而给予的物质帮助。生育保险是国家对女职工分娩时的物质帮助,包括生育期间的生活补助和医疗保险等项保险待遇。死亡(遗属)保险是国家在劳动者死亡时给予的物质帮助,包括丧葬费、遗属补助、抚恤金等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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