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可以直接按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为职工缴纳社保吗?
所谓社保缴费基数,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保所依据的工资水平。应缴社保费=社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其中,用人单位社保缴费基数是职工工资总额,而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一般是指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有的地方可以在60%~300%之间选择缴费基数)。
以上海地区的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为例:
下限:缴费基数低于各地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当地社平工资的60%),就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保;
上限:如果缴费基数高于各地规定的最高缴费基数(当地社平工资的300%),就按照最高缴费基数缴纳社保。
所以,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一般是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来确定,职工的工资不同,社保缴费基数也不同。用人单位不能直接按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为职工缴纳社保。
律师提醒:
实务中,有些单位为了节省成本,按社保最低缴费基数或者一个低于员工实际工资的金额为基数为员工购买社保。也有些单位会与劳动者签订一份合同薪资低于双方约定薪资的劳动合同,并声称这样可以让劳动者少交一些个人所得税。这种虚报、瞒报工资的行为,都是不合法的。
劳动者如果遇到未足额缴纳社保的用人单位,建议收集好相关证据,向劳动部门或社保部门投诉。
法条链接: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调整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沪劳保养发[2000]23号)
一、单位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按单位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计算口径不变。即: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月缴费基数,上一年度没有工资收入的人员,其缴费基数按本人参加工作当月(或次月)全月工资收入确定。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60%的,按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的60%确定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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