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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关于公司股权分割的几个问题

日期:2016-02-16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117次 [字体: ] 背景色:        

离婚时关于公司股权分割的几个问题

离婚时股权的几种分割方式

现如今很多离婚案件涉及到公司股权分割问题,想必很多离婚当事人对股权的分割方式并不是十分明了。现就离婚时股权的分割方式说明以下四种:

1、离婚时夫妻均愿意继续持有股份的,可以平均分割股份。

2、持股比例不能认为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分割时应平均分割股份。

3、离婚时夫妻均不愿意继续经营的,可对公司资产进行拍卖或清算,夫妻分割清算后的资产,并注销公司。

4、离婚时夫妻一人不愿意持股,可以将股份作价一半补偿给不愿持股方,将公司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找到新的股东加入。

公司股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判定因素有哪些?

目前,很多夫妻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会牵扯到公司股权的分割。公司股权只有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分割,那么哪些公司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现就公司股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判定因素说明以下几点:

1、 首先要看财产取得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

2、 其次要看该财产所取得的出资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3、 再次就是关于财产的权属是否有特别约定。

协议离婚时应该如何分割股份财产?

协议离婚时有一部分夫妻会牵涉到股权财产的分割。下面就协议离婚事股权财产的分割方式作如下说明:

1.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又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2.如果夫妻双方就出资额份额和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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