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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 >> 刑事自诉

哪些案件可提起刑事自诉

日期:2015-03-12 来源:北京律师事务所 作者:北京律师 阅读:64次 [字体: ] 背景色:        

哪些案件可提起刑事自诉?

作者:卫辉市人民法院 范秀丽 晨曦

刑事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者他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自诉案件包括: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轻伤害案、侮辱他人诽谤他人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虐待家庭成员案、遗弃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提起刑事自诉需注意的事项:

1.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存在为前提。如果刑事案件不成立,就不存在附带民事诉讼的问题。若确有损害行为,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2.附带民事诉讼必须在刑事案件立案后,一审判决前提起。否则只能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3.根据法律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以物质损失或经济损失为限,精神损失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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