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公司诉讼律师 合同律师在线 知识产权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劳动争议律师
股权纠纷律师 保险律师在线 外商投资律师 土地征收律师 工伤事故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法律顾问律师 税务律师在线 银行金融律师 建筑工程律师 医疗事故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专栏简介

刑事辩护律师

  • 容留未成年人吸毒是否要受到刑事处罚
    日期:2015-06-12 点击:153次

    容留未成年人吸毒是否要受到刑事处罚

  • 浅论我国网络犯罪存在的几个问题
    日期:2015-06-11 点击:85次

    浅论我国网络犯罪存在的几个问题计算机、网络相关犯罪给我国法律体系特别是刑事法律以巨大冲击,是对我国刑事法律的有力挑战。目前在计算机、互联网应用领域,严重危害社会足以构成犯罪的行为,远超出刑法新罪的调整范围。司法机关在处理这些行为,要么因为找不到可以适用的法条而不能以犯罪论处,要么违背罪刑法定原则,勉强适用相似的法条。

  • 强奸罪在实务中存在的问题
    日期:2015-06-11 点击:58次

    强奸罪在实务中存在的问题婚内强奸是指丈夫强行与妻子性交的行为。对于此种情况在我国刑法中并未明确做出规定,理论和实务届也存在争议。有的法院会判决丈夫构成了强奸罪,因为其确实违背了妻子的意愿;而有些法院也会认定丈夫无罪,因为毕竟这是夫妻之间的家事。这种不确定性严重损害了刑事立法的统一性。

  • 浅析我国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制度
    日期:2015-06-11 点击:57次

    浅析我国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制度 在国内的刑事案中,证人虽很少到法庭作证,但受警方传唤录供却是非常普遍的情况。这跟国外通行的惯例刚好完全颠倒。国外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切证据都必须到法庭上质疑和质证。虽然各国的法律制度因根据各自的国情而定,但是国际上通用的法律原则或规定笔者认为可以根据适当时机来达到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效果。

  • 单位能否成为危险物品肇事罪的主体
    日期:2015-06-10 点击:124次

    单位能否成为危险物品肇事罪的主体危险物品肇事罪中的单位并不能因为其所有制性质和从事的行业差别而影响本罪到的成立。因为在无法律明文限定的情况下,客观上不管是什么性质的企事业单位,也不管是否以从事危险物品工作为主业,只要其发生危险物品肇事事故,造成严重后果,那么在其行为的性质以及危害社会的严重程度上并无大的区别,以同一犯罪追究刑事责任也是合情合理的。

  • 浅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
    日期:2015-06-10 点击:76次

    浅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对于这种犯罪的认定,因其也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范畴,就必须严格掌握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特定要件,不能盲目扩大解释,也不能任意缩小其范围,混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导致定罪不准,量刑不当。立法上的抽象性,可能会导致理论理解上的空洞性和司法实践把握上的复杂性,但这本身也是一种必须的立法技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就是这样一种情况,因此这就需要我们做出正确的理解与把握。

  • 浅析聚众斗殴罪的犯罪主体
    日期:2015-06-10 点击:93次

    浅析聚众斗殴罪的犯罪主体我国刑法对首要分子的界定来自刑法第97条,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聚众斗殴罪属聚众型犯罪,因此,该罪所称的首要分子的认定标准也应围绕刑法第97条的规定展开。即只要在聚众斗殴中实施组织、策划、指挥作用,就应认定为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因而,首要分子的认定就应当从组织、策划、指挥三种行为的认定去展开。

  • 我国刑事被害人补偿制度的特征及其构建
    日期:2015-06-09 点击:71次

    我国刑事被害人补偿制度的特征及其构建追偿权是一种不确定的债权,一种请求权,一种准许权,在权利人追偿的时候,也不是必然的全部追偿,可以部分追偿,也可以全部追偿。当国家补偿了刑事被害人后,国家就获取了代位刑事被害人要求侵害人赔偿的权利,这就是国家追偿权。国家仅能就补偿的范围内要求追偿,不能超出补偿金额。

  • 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几点解读
    日期:2015-06-09 点击:78次

    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几点解读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明确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由此可见,从犯罪构成上来说,“扰乱金融秩序”是本罪的必要要件,而非选择要件。但是“扰乱金融秩序”在刑法第176条中,规定的过于弹性、粗略,给理解、适用带来了困惑。

  • 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的退休待遇问题
    日期:2015-06-09 点击:2191次

    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的退休待遇问题对于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因违法需要追究责任的行政处理及待遇问题,监察部关于对犯错误的已退休国家公务员追究行政纪律责任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提到:退休的国家公务员在任职期间或者退休后触犯刑律,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自判决生效之日的下月起取消其退休金和其他退休待遇。但却没有规定刑满释放后可以继续发放。

免费法律咨询
 
 
 
 
 

律政中国·推荐律师           委托律师请拨打:010-57425777; 留言咨询请点击:

more>>
 
1531319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