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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纠纷专栏简介

股东出资纠纷

  • 股东抽逃出资的十个裁判规则
    日期:2023-11-22 点击:86次

    股东抽逃出资的十个裁判规则对股东抽逃出资行为,其他股东存在默示的一致意思表示的,抽逃出资股东在实质上并未违反与其他股东的一致意思表示,并不构成违约,亦无承担违约责任的事实基础。

  • 违法减资时的股东出资责任
    日期:2023-11-16 点击:49次

    违法减资时的股东出资责任我国公司减资规范采用的是信息披露制度下的严格债权保护模式。根据公司资本维持原则,公司的资本不得随意减少,减资须依严格的法定程序进行。《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了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性要求,即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公司减资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清单,对公司资产信息进行披露;公司应当履行公告及通知程序,就公司减资信息向债权人进行披露,公司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 股东出资相关法律问题解析
    日期:2023-11-15 点击:46次

    股东出资相关法律问题解析股东出资是在公司设立或者增资时,依照出资协议、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的行为。股东出资是形成公司财产的基础。出资是股东最基本、最重要的义务,股东未按出资协议、公司章程或者公司法的规定缴纳出资,可能引发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的出资纠纷,股东可能被起诉而依法承担继续履行、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

  • 认缴出资加速到期时的股东出资责任
    日期:2023-10-15 点击:67次

    认缴出资加速到期时的股东出资责任注册资本认缴制度下,股东享有根据商业判断而延长出资期限的自由,并享有相应的期限利益。但对于公司在股东延长出资期限前已有的债务,债权人亦享有依据原出资期限相应的期待利益。公司股东虽享有期限利益,但未经债权人同意而延长股东出资期限,实际上损害了债权人的期待利益,故股东不能据此免责。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的期待利益产生在先,理应受到优先保护。

  • 抽逃出资时的股东出资责任
    日期:2023-10-15 点击:81次

    抽逃出资时的股东出资责任公司在减资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情形,与股东利用公司减资而抽逃出资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违法减资的责任主体是公司,抽逃出资的责任主体是股东,故不能仅因公司减资程序违法就认定股东抽逃出资。股东抽逃出资行为本质上是股东侵犯公司财产权,导致公司责任财产减少。如果在公司减资过程中股东并未实际抽回资金,则属于形式上的减资,即公司登记的注册资本虽然减少,但公司责任财产并未发生变化。

  • 公司注销,未出资股东应向其他股东继续履行出资义务吗?
    日期:2023-10-14 点击:129次

    公司注销,未出资股东应向其他股东继续履行出资义务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注销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公司清算时,所有股东均应缴足出资,对于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公司或者其他股东有权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且在公司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的情况下,公司股东有权要求就公司存在剩余财产在股东间进行分配。

  • 出资人以需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财产出资的处理
    日期:2023-10-13 点击:78次

    股东出资的十六个关键问题解析股东出资是在公司设立或者增资时,依照出资协议、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的行为。股东出资是形成公司财产的基础。出资是股东最基本、最重要的义务,股东未按出资协议、公司章程或者公司法的规定缴纳出资,可能引发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的出资纠纷,股东可能被起诉而依法承担继续履行、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

  • 同一款项先后循环出资,股东应在抽逃范围承担责任
    日期:2023-09-20 点击:160次

    同一款项先后循环出资,股东应在抽逃范围承担责任公司资本是公司正常经营的必要前提,而股东抽逃出资严重侵害了公司的现金流,进而不正常地削弱了公司的偿付能力,危及公司的资本维持原则以及对外偿债能力,因此抽逃出资的股东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抽逃出资的,股东应当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或者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向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出资期限的决议应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
    日期:2023-09-04 点击:100次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出资期限的决议应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本案临时股东会决议第二项系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将股东出资时间从2037年7月1日修改为2018年12月1日,其实质系将公司股东的出资期限提前。而修改股东出资期限,涉及公司各股东的出资期限利益,并非一般的修改公司章程事项,不能适用资本多数决规则。

  • 定向减资的股东会决议需要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日期:2023-09-04 点击:143次

    定向减资的股东会决议需要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此处的“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仅仅指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而并非涵盖减资后股权在各股东之间的分配。股权是股东享受公司权益、承担义务的基础,由于减资存在同比减资和不同比减资两种情况,不同比减资会直接突破公司设立时的股权分配情况,如只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做出不同比减资决议,实际上是以多数决形式改变公司设立时经发起人一致决所形成的股权架构,故对于不同比减资,在全体股东或者公司章程另有约定除外,应当由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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